潘志勇律师受邀参加《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立法协商会

发布时间:2021-08-07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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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7日上午,省政协召开《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协商会,省政协副主席胡伟林、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范运田、省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彭涛等领导出席会议,省政协委员、省工商联常委潘志勇律师受邀参会并发言。


据悉,《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已被省政府列入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并作为省政协的立法协商项目,由省司法厅与省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共同协商。

《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草案》规定了将重点打造本身“八大工程”和“3+2”先进制造业集群,主要包括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材料、新能源等领域;支持和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组织培育规模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建立涉先进制造业企业重大政策调整告知制度;此外,我省将加大对先进制造业产业园区的投入,对取得重大攻关突破和实现产业化的企业及团队给予奖励和补助。


协商会上,潘志勇律师结合自身长期服务民营制造业企业的经历,对条例草案提出了如下意见:1、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的认定,应当以技术的先进性为指标,建立认定标准;2、加强对为先进制造业配套服务的制造服务业的关注,增加对此类企业的帮扶措施,以推动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的打造和完善;3、建议将原条例草案中的先进制造业涉企重大政策调整事后告知制度变更为事前听证制度,充分听取市场主体的意见,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会议最后,省政协副主席胡伟林表示,这次立法协商的选题很好,研究起草《条例》非常及时,也非常必要。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让更多发展要素集聚湖南,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具有重大意义。大家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了协商民主的作用,形成了卓有成效的协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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