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与委员交流,共同推进我省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的建设

发布时间:2021-08-07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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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志勇委员政协提案得到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

2019年5月2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兰,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王建林,副庭长邓志伟特邀请湖南湘通企业发展管理研究院首席法律顾问、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省政协委员潘志勇到省高院对其在今年省政协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进行交流与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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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在2018年年初召开的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潘志勇委员提交了《关于运用破产保护制度落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达到去产能、去库存、处置僵尸企业目标的建议》和《关于建立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助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建议》两项提案后,潘志勇委员继续聚焦民营危困企业,帮助危困企业发声,在2019年年初召开的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建立破产“府院联动”机制,落实、帮助民营企业有效纾困,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潘志勇委员在提案中强调,危困民营企业通常希望通过破产重整或破产和解,实现盘活重组、脱困发展。但我省破产程序仅仅依靠法院力量,导致民营企业脱困面临很多难题,比如企业重整后的企业信用修复难题、重整企业税费负担难题、工商税务法定代表人变更难题、重整企业资金引进难题、资产权属登记难题、危困企业维稳难题等。

张兰副院长告诉潘志勇委员,省高院对其提案给予了高度重视。多次向省政府、财政厅、国资委等部门报告,请求尽快建立全省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协调解决制约民营危困企业破产重整工作障碍和难题。同时省高院也在积极推动在湖南省各地州市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目前已经在岳阳市、娄底市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接下来,省高院也会学习、吸收省外优秀经验,积极推动湖南省府院联动机制的建立。

交流中,潘志勇委员提到,自2018年以来,我省破产案件受理已经从审慎受理转为依法受理,受理难问题已经得到有效解决;下一步,则需要从政府帮扶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入手,寻求政府帮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发展动能转换、实现转型升级。

张兰副院长对潘志勇委员提出的建议表示了认同,同时对潘志勇委员对省高院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表示了感谢,张兰副院长希望潘志勇委员能够继续关注危困民营企业的破产重整工作,与省高院一起共同为我省破产案件审判规范化和法制化而努力。

交流过后,潘志勇委员会同湖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长沙市律师协会会长、湖南省政协委员江帆一起前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田立文办公室,当面提交了《关于请求督促长沙中级人民法院纠正破产管理人违规评级行为的报告》,引起了田立文院长的高度重视,潘志勇委员也表示将会为湖南省破产管理人队伍的健康发展、湖南省司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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